民主與專制
「民主」與「專制」兩個似乎是對立且善惡分明的制度,常謂:「民主是世界不可逆轉的潮流」,言下之意是專制政權已是時日無多。可是,看似百利而一害的「民主政制」,在落實執行之時,卻不一定會得到一加一等於二的可預期效果。
薩達姆是獨裁者,其統治是違返民主精神的。白宮相信民主的伊拉克政府可以帶給當地人民更大的幸福,於是動用大軍以武力推倒了薩達姆政府,並包辦為新伊拉克設計一套民主政制。結果是什麼呢?大目共睹,是世紀的災難。因為民主並不單純是一套選舉制度,有一人一票並不就是民主。種?需要土壤才能成長,把樹苗插在水泥地上,自然只有枯死的機會。
西方國家在經過百年以上的運作後,相信選民制度是最理想及最和平的政治體制,好些領導人,包括我們的總統布殊,不明白民主政制的成功,是要有相配合的社會環?及人民素質。伊拉克在薩達時代,政府機構不必向人民負責,只須聽從領袖的指揮,也沒有論政議政的機制和習慣。忽然間,所熟識的政府解體了,社會制度也因戰火而瀕臨崩潰,就在此時,入侵者告訴伊拉克人,選舉投票可以解決他們所有問題,就如美國人在享受民主福氣一樣。這是可等的荒謬之事。
新書《Not God but only God》的作者指出,白宮將民主空降伊拉克已證明失敗,但極其諷刺的是在中東實行民主政制較先進的伊朗,最近卻不斷受到美國的軍事威嚇。可見,「民主」很多時候是被極端簡單化,並成為大國用作為達到各種政治目的手段。伊拉克的民主悲劇不知何時才能落幕,也因為白宮在伊拉克惡劣示範,直接導致民主價值的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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