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證據說話
三藩市《紀事報》昨日發表社論要求遭地檢署起訴的趙悅明辭職,社論標題,「回家去」(Going home)語帶相關,極盡挖苦之意。本著言論自由原則,《紀事報》當然可以自由發揮,但當案件仍在司法程序當中,紀事報可能是快了一步。不過,及早消除公眾的疑問,對趙悅明及社區都是好事情。
地檢署起訴趙悅明的主要重心是指他虛報住址參選,要反駁此九項刑事指控,最簡單直接的方法是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確是以日落區的物業作為基本住宅。何處是吾家?作形而上的探究很難有答案,但倘只是凡人模式,證實自己實居何處,相信絕對不會是一件很複雜之事。事件發展至今,社區議論紛紛,也有陰謀逼害的說法。幸好住屋證明所及的生活起居資料,應是當事人可以全權掌握的,旁人有插贓嫁禍的空間較難,趙悅明要證明自己的清白,應有許多材料可用。
記得在十多年前,當時仍只是三藩市教育委員的余胤良,也遭到《紀事報》刊出報道指其替子女申請入學時虛報住址。事件在當時也是鬧得沸沸揚揚的,余胤良的太太還在華人權益促進會召開了記者會逐一反駁。可見,公職人員的行為是會受到顯微鏡檢驗的,這不一定是苛刻的針對,而是因為公職人物擁有公權力,受嚴格的監督屬理所當然。
趙悅明經歷多年的奮鬥,兩度競選才當上市參事,社區對他也必然會有所期望。《紀事報》的社論指趙悅明採取了迴避的方法應對檢控,希望這只是《紀事報》一廂情願的說法。可能趙應該不必等待法庭開審,而是盡快向社會作一次公開且詳細的說明,好消除各方的議論,也讓他的支持者可得到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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