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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rch 06, 2007

台獨前提

台獨前提

陳水扁提出了「四要一沒有」後,美國和中國政府的反應一般,沒有太大的動作。本來也無意就扁此番講話多著墨,但既然統獨將是零八年台灣大選的主要議題,也是兩岸不可迴避的矛盾,就有必要搞清楚什麼是台獨。    

  獨立是需要有前提的,即是說要有不獨立的現狀。當陳水扁說「台灣要獨立」,也即是承認台灣目前並不獨立。如果台灣現狀不是獨立的,是受到一個沒有民眾認受性的政權在統治,所以才需要獨立。那現台灣政權誰屬呢﹖在此只有兩個可能,一是屬於中國大陸的,另一可能是屬於中華民國的。     

  台灣官方近年極力要去中國化,努力擺脫台灣與中國的關係,這是否側面承認了中國對台灣有中央政府或宗主的權威呢﹖若扁的台灣要獨立論是相對北京而發出的,則在台灣完成獨立之前的今天,北京政府便有權對台灣行使法理上的管治權了,那解放軍渡海上岸也是全符法理的了。  
  至於第二個可能更是問題嚴重。倘陳水扁是要求台灣人於中華民國之外而獨立,則是要推翻台灣現政府。這種反政府訴求可以是言論自由,但若付諸行動,則是叛亂。美國政府也不容許德州獨立分子,出動聯邦人員以武力對付。而陳水扁作為中華民國總統,王金平是立法院院長,蘇貞昌是行政院長,他們在憲法上有責任處理叛亂行為的。而最矛盾的是陳水扁本人,他是依中華民國憲法宣誓行使中華民國總統職權的,但又同時呼籲民眾要推翻中華民國,為何立法院不採取行動呢﹖     

  總而言之,「台獨」二字經常被使用,但其含意並不一定明確。政客或民間人士要推動影響兩千多萬台灣人民的獨立運動時,最基本的功夫是要說明何謂「台獨」,連這一點也搞不清,運動如何走下去,將來的政府又如何能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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