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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贏了

    因為伊朗核計劃框架協議,白宮與共和黨控制下的國會正在激烈內鬥中,看來奧巴馬政府花了九牛二虎之力與伊朗達成的協議,很可能在國會內觸礁。按協議,伊朗將會開放其核能項目供國際組織檢查,並且將其若干核計劃凍結十年,換回來是美國同意放寬對伊朗的經濟制裁。   這是一宗令人難以理解的交易。表面上美國是贏取了推遲伊朗發展核子武器的時間,為地區和平做出貢獻。可是於美國又有什麼具體利益呢?伊朗沒有核武的最大相關國家是中東唯一的核武國家以色列,可是這協達由於未夠徹底,反而惹怒了以色列。而國會共和黨除了出於支持以色列,也大條道理指責協議不符合美國國家利益。奧巴馬之所以獨排眾議要與伊朗達成和解,看來最大的理由是想為自己在外交事務上留下政績,解決了擾攘多年的所謂伊朗核問題。不過,除了一點自我安慰外,奧巴馬從協議中絕對佔不到好處。   最大的贏家是伊朗。與美國達成協議後,讓伊朗向國際證明自己不是鐵板一塊,是願與合作和妥協的正常國家。更換回來美國和西方逐步解除經濟封鎖,使到伊朗得到經濟發展,改善民生和國力的空間。伊朗獲鬆綁,理論上對美國應該感恩戴德才是,可是,伊朗領導人鬆綁後即訪問中國,並且宣佈成為亞投行的始創成員國,雙方人員正在洽談擴大能源合作。   如此一來,伊朗用行動告訴外間,中國才是他們的真正朋友,而美國呢?不言而喻了吧!

邦聯聯邦

  一九八九年中國發生六四事件,其後一批流亡大陸者聯合海外民運人士組成全球的中國民運團體──民陣,其宗旨是推翻中國共產政權。當時好些著名天安門學運領袖在海外揚言中共政權在兩三年內必滅亡,一九九零年在灣區舉行的民陣大會上,有領袖們在會上提出討論後中共時期的中國體制,政制上應走邦聯或是聯邦。但不論是邦聯還是聯邦,都意味著中國不再是一個由中央政府領導的模式,而是不同程度上的各自為政。今天中國是怎麼權的體制,看官都明白了,聯邦或邦聯都不是。   近年來,港獨分子在香港猛推所謂的城邦論,各類推銷城邦論的書籍不單在公共圖書館出現,甚至連全港最大的教師工會──教育人員專業協會,也向學生推介這類宣揚港獨的城邦論書籍。所謂城邦論,是提倡香港擁有等同主權國家的獨立主權。   邦聯聯邦以至城邦,無非是要終結北京現政府的統治權而獨立。八九年之時,中國政局危機四伏,分離主義抬頭,也可以說有一定的現實背景。但香港一些人邊揮舞殖民地龍獅旗,邊高喊要建立城邦,卻好像上映科幻片一樣。當下的中國是兩百年來中國最頂盛的時期,香港脫離國家獨立,只見其害而未見有任何絲毫的好處。更不要說在現實中根本沒有任何可操作的空間。   可是,儘管城邦論如斯荒謬,但仍有好些青年人嚮往並陶醉其中,當中不少還是大學生。箇中不難看到,接受這虛種無思想的人,自身也必是虛無之輩,天天活在一個想像中的虛擬世界,嚴重缺乏真實的社會經驗。港獨於他們而言並不是現實的追求,更像是形而上的宗教類信念。虛空的終必回歸到虛空,只要中國實體強大,港獨便自然的回歸虛空了。

與時事賽跑

  當了四分一世紀的傳媒人,回頭看看自己的新聞工作生涯,可用一個字來作為小結──跑?記者採訪新聞又被形容為「跑新聞」,沒錯,記者的確要用跑的速度來工作,而這種跑除了是肢體動作上的跑,更重要是心靈精神上的奔跑。   為什麼需要跑呢?因為要追趕。記者爭分奪秒的趕到現場,要搶著採訪當事人。一天有多個不同任務,剛做完採訪又要急步跑回車上,再到下一個採訪現場。回到辦公室後,又要趕急看材料,補充一些電話採訪;然後又要追著時鐘,必需要在截稿前把稿子完成。   在這些體能上的跑之外,心靈上的奔跑才是新聞工作的核心。所謂新聞就是社會上發生的事情,從政治到民生,千百樣題材,正所謂學海無涯,小記者又怎能要掌握這些知識呢?記者作為社會大眾的耳目,如果記者連自己要報道的事物都是一知半解,甚至全不懂,又怎能讓公眾從報道中得悉真相呢?   於是,自從加入傳媒工作後,便天天在追趕著社會上發生的各種事情,習慣了對新生事物,或自己不懂的事情,務求以最快的速度去盡可能詳盡地瞭解它。而且,除非離開了新聞工作,否則這種奔跑是沒法停下來的;那一天你停下來,你便落後了。世情政局天天在變,新聞工作者不是先知,沒法猜出事情的結局,只能緊跟在後頭,盡可能地報道或分析事情的現狀和可能發展方向。   所以,記者是追趕著事實的跑手,新聞工作的樂趣也盡在於此。

官字兩個口

  處於後佔中時期,香港的社會矛盾陸續浮現。除了昨天本欄談到的「假本土、真港獨」外,對法庭一而再,再而三的輕判,或甚撤銷被起訴的佔中分子,亦激起了公眾輿論的質疑。當立法會議員葛佩帆在會議上表達對這些訟訴爭議的關注時,卻引來泛民政客、律師,以及律政司的連番批判,聲稱質疑或批評法庭關於佔中的判決等同藐視法庭,破壞司法獨立。   好一頂大帽子,對法庭裁決提出異議,怎麼在香港變成了這麼大逆不道,甚至威嚇要遭起訴入罪呢?果真是官字兩個口?可是,在那些所謂捍衛自由民主的一些人看來,全港上至特首,下至警員,幾乎天天被辱罵狗官黑警卻是正當的。法官就批判不得,竟然是言論自由的禁區。   在法庭就案件作出裁決後,公眾就裁決表達意見,完全屬於個人的言論自由範疇。既不是在法庭內沖著法官叫罵,也沒有違反了任何法庭禁令,不論是官員或律師們,如威嚇對司法系統提出個人看法的民眾,都是猖狂的野蠻行為,沒法接受在今時今日的香港,這一切卻彷彿都充滿正義似的。   還記得嗎?不久之前,香港的法官和律師們才上街遊行,抗議中央要求法官愛國,也拒絕承認法官是香港政府的管治者。難怪,法官們中相當一部分是外國籍,他們愛的是自己的國,在處理香港涉及政治的案件時,他們可以自由的依自己的價值觀判案,不必對中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香港特區司法系統掌握在一群外國人手上,情況比晚清好不了多少。

本土怪談

     新聞報道香港有一個新參政團體成立,名叫「青年新政」,在其網頁上宣稱:「我們決志捍衛本土利益」。至於何謂本土?青年新政則說:「其實香港嘅本土論述仲係百家爭鳴, 未有統一定調。……我地 develop (編按:即發展或研究之意) 緊屬於青年新政,屬於呢班人嘅本土論述,包括係喺不同範疇上,政制、社會民生、福利或經濟層面上屬於我地嘅 ( 本土 ) 立場。」   原來這個表示將派出成員參選區議會的新政團雖然主打本土概念,但什麼是本土仍在處於內部研討階段。具體論述雖未成,但從其三條主要政綱或可看出一二,分別是:「捍衞廣東話及繁體字、保護港人生存空間,如房屋、土地及醫療服務等以港人為優先,以及發展經濟自主,目標是做到水、電資源可自給自足。」   明白了,原來廣東話和繁體字是本土,水電不外求也是本土。這令我想起前日在新聞報道中看到香港在中學設立粵曲科目,電視台記者訪問了一名中學生談看法,女生說很高興學習粵曲,因為是「本土」文化。怪哉,粵曲怎麼時候變成了被香港本土了。   縱使如「青年新政」等近年冒起的香港本土政治體團就何謂本土莫衷一是,但其共通點是排斥中國大陸,港獨意識鮮明,流露出一股莫名其妙仇恨和「革命激情」。   「本土」一詞最簡單直接的意義是本地或地方,對於某地方有獨特和深厚感情者,一般常理分析是在該土地上生活得越久,其本土情懷也越濃厚。但香港目前的本土派政治團體中,幾乎清一色是年青人。難道老香港就不本土了嗎?「本土」該是扎根本地的,但看來這批潮流香港本土,只不過是失根的一代。先是自斷其文化和民族之根,卻偏又要在中國土地(香港)上建立全新的所謂本土精神,這種級別的理性錯位,恐已沒有必要,也沒法挽回。路是自己選擇的,也怨不了任何人。

大氣與小器

  由中國倡議創立的亞洲基礎建設投資銀行(簡稱亞投行)又添了兩名新始創成員國,韓國和澳洲均表態要加入,使在三月三十一日截止日期前,申請加入亞投行的國家已經有三十多個。亞投行得到歐亞國家的熱烈支持,不論在那一個層面,都是中國的重大勝利。   亞投行成立的最重要歷史意義,是打破了美國在國際性金融機構領域上的壟斷局面,亦即是說,中國的國際地位得到進一步的確立,上了一個全新的台階。再加上習近平同期提出的「一帶一路」計劃,中國正透過基建項目的輸出,帶動了東南亞、中亞和非洲原來經濟落後的國家,可以搭上中國改革開放的便車,走上富裕的道路。至於經濟不景的歐洲國家,則希望亞投行能為他們帶來經濟生機,加入由中國主導的金融機構,已經不再是什麼紆尊降貴之事,而是機不可失。   亞投行和一帶一路雖然仍在起步階段,但單單其構思的宏大,已經令國際經濟專家們咋舌。批評者指中國欲借此重建其歷史上的超級大國地位,有雄霸全球的政治野心。這類帶有酸味的評論本身沒有多少意義,卻反證了中國領導人的思維超前和遠見。   回頭再看香港的泛民政客和其少年兵團,天天在喊「反赤化」,真的令人唏噓不已。香港的沉淪不是因為有多少自由行或水貨客,更不是有沒有公民提名或普選。香港的沒落是因為整個社會被歪理綁架,自絕於國家發展優勢的門外。天天在街頭上演的所謂抗爭,相形之下,小器之極。再看看立法會上搞行為藝術的小丑議員,他們個人生活都過得挺滋潤的,被犧牲掉的卻是替他們衝在最前線的小兵們,以及無辜被拖累的小市民百姓。

刁民是怎樣煉成的

  香港公開大學學生黃顯力去年參與佔中非法集會,並且因阻止警員清場而被捕提控,控罪還包括刑事藐視法庭。案件到了法庭審理結果如何呢?兩項罪名均撤銷,並可領回五百元訴訟費。   按一般人的想法,於被告而言,這裁判結果應是大獲全勝。警察拉人,法庭放人,並且不花分文訟費,應很可以了吧。可是被告黃同學並不是這樣想,他要反告律政司,指因為要處理訟訴,導致他沒法如期交功課,因而要重修一門課。黃同學向高院提訟,向政府索取逾八千元賠償,當中包括精神壓力和情緒困擾損失,以及重讀的學費和相關交通費用。   看官以為香港法官會怎樣處理這名佔中示威者的「索償」案呢?法官沒有完全接納索償理由,但指出因黃生需要兩次親自由天水圍的住所前往高院應訊,故判律政司要向申請人支付 2,100 元,作為 10 小時訟費連交通費。   非法集會,無罪;阻礙警員執行職務,無罪;學業成績不合格,起訴政府賠償。結果,領得兩千一百元。香港的刁民就是這樣煉成的。時評作家屈穎妍日前便指出香港法庭同一天對兩案的裁決:一是向政府網站發動攻擊的男子被判緩刑,當庭釋放;另一案,一名退休男子偷竊朱古力糖果,被判入獄兩個月。法庭本來是彰顯公義的地方,但香港的法院已經變成為反政府和反中分子的保護傘,法官持既定政治立場判案成為新常態。